由于代孕所带来的伦理与法律问题争议重重,多年来,代孕虽已形成了一个产业,却一直被认为处于“灰色地带”。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新增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这一提法目前虽为进入此次修法,却是代孕第一次拟从法律层面被明确禁止。
现有涉及禁止代孕的仅有两个卫生部门此前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
其中,原卫生部在2001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则规定严禁精子库向未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提供精子。
然而,这两个部门规章对代孕的禁止,更多指向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对于代孕中介以及参与代孕服务的其他人员等则缺乏约束力。也就是说,代孕在法律层面的界定仍是空白。
也因此,修正案草案一出,原本就备受争议的代孕是否应“一禁了之”,引发各界争论。
12月21日草案被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后,这一内容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期间也出现了不同声音。
据媒体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严以新提出,“此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法应该围绕‘全面二孩’展开,没必要涉及代孕问题。如果增加禁止代孕相关条款,‘法律实施以后对社会的影响会怎么样,有没有做评估?其中涉及很多的法律问题’”。
也有委员支持“禁止代孕”入法。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帆认为,目前代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没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也在非法实施代孕,一些中介组织在“地下”非法采精、供精、采卵、供卵、搞代孕等。他强调说,目前对于代孕问题只有两个部门规章做出了相关规定,因此本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禁止代孕”条款写入法律很有必要。
更多观点认为,对代孕是一禁了之还是规范,应考虑不孕不育人群、失独家庭众多等现实问题,慎重入法。
据统计,我国每年产生约7.6万个失独家庭,失独家庭总数已经超过一百万。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这一草案的推出,也给代孕行业带来不小震荡。
“目前很多客户因为这个草案的公布,表示观望。”从事多年代孕业务的一家代孕中介负责人告诉记者。
目前全国有多少代孕中介、每年代孕案例有多少,并无权威统计。不过从部分代孕中介公开的数据或可以管中窥豹。
自称“中国代孕之父”的吕进峰所创办的代孕服务机构,其官网上显示,“2004年开创中国代孕行业,1万多成功案例”。
另一家跨国代孕中介机构表示,每年该中介在国内完成80例左右的代孕。
转载请注明出处。